和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说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职业、户籍地点、地址、联系方式;
2、说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过程;
3、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详细列出;
4、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指纹签字,见证人按指纹签字。
5、最后写上达成协议的日期。
和解协议,无论是诉讼和解还是仲裁和解,本质上都是民法范畴的合同,因此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