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大代表全体职权包括通过和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其中,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负责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行使立法、监督和其他职权。在职权范围之中,“人大任免权”是指对于国家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正式工作人员的聘任和免职事宜。根据宪法的规定,副省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需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由人大常委会审批。而对于副厅级以下干部的任免则由下级人大行使相应的任免权。除了人大之外,政府各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也都有对工作人员的任免权。比如说,企业中的职务任免、升降职位等,都需要经过相应机构或者组织的评审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级以上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任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