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管辖认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