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法院不予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如下: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
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
6.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
什么样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常见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起诉的法院有哪几种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应该予以受理。对于一些疑难和特殊情况,司法解释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三)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四)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五)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农村土地纠纷有哪些
农村土地纠纷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
合理解决纠纷意义有不会浪费农民群众的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引发。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还可以再起诉吗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