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中有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