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教育费分开算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
一、离婚案件抚养费怎么认定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原则上需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需按约定或法院生效裁判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
二、离婚后子女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的支付方式有:
1、一次性付款,由于人们的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工作调动非常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时,往往采用这种方式;
2、定期付款和以物折抵,定期支付一般以月、季或年支付,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付款或物折抵一般以十八岁为底线,即具体数额乘以每月或每年抚养费的数额,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岁,计算一次性付款总数。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生活的变化,当父母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三、离婚应当支付多少抚养费呢
抚养费的多少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