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子女不履行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将之前赠与的房屋要回来的。因为作为受赠人的女子必须对作为赠与人的老人负赡养义务,当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_x000D_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_x000D_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_x000D_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_x000D_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