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如果想要合法辞退,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是由于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并不是法定可以从辞退的理由。当然,如果职员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1、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如果想要合法辞退,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是由于根据《劳动合同法》,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存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需要大规模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公司能否以员工拒绝调整岗位辞退员工
在判断岗位调整是否合法的问题上,法官更多的是考虑的是岗位调整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目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则需要通过考量劳动者生活的便利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成本的影响等综合因素,同时也应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基于调整工作岗位或变更工作地点而达到变相辞退劳动者的目的,例如将财务人员调整为保安。
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并非对劳动者合同目的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劳动者应当服从;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行为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合同目的实现,则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劳动者有权拒绝到变更后的工作地点提供劳动。同时,审判实践的判断,还要考虑行业性质和工作性质,如建筑工人、司机等,当事人订约时已经预知工作地点不可能固定,而对于办公室文员或医生来说,工作地点则相对稳定。
如果单位的经营状况发生了变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决定是否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的薪资等,但如果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并没有约定单位可以自行变更这些内容,那么单位在调整职员的工作时,需要与职员协商,不得随意以职员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