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三、非刑事司法赔偿
非刑事司法赔偿制度作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民法院在行使非刑事司法权的过程中,非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与相应的赔偿,它是公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又一项重要制度。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项目有: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几个方面
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即一国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对另一国所进行的赔偿。
(2)宪法上的国家赔偿。即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国家公职人员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直接根据宪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3)民法上的国家赔偿。即国家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或其他民事活动中侵害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所进行的赔偿。
(4)国家赔偿法上的国家赔偿。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的请求人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请求人包括: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侵权行为要件。即违法的职务行为。三、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四、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行为的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