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应当具备两个务件;首先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证长工作时间:其次公司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了是有权利拒绝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员!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用人单位强长工作时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辅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