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销售商不存在欺诈,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瑕疵等致商品不能使用情况的,不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即使拨打12315,工商部门也无法进行处理。
2、除实行政府管控商品外,其他商品定价由市场自由决定,在购买时只要不是销售商恶意行为造成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商品的行为,都属于不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自行和销售商协商退换货。可以试试价格欺诈和显失公平来退,但是一般比较难。如果你所在购买商品的那个商户是在一个规范管理的市场中:你首先可以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协助你退货;其次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2315消费热线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