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约76个,通过宪法和法律明确宣告废除死刑,或者在所有的刑法规范中没有规定死刑的刑种,多数集中在欧洲大陆,如法国、德国、荷兰、卢森堡,部分集中在拉美,如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拉美从历史的渊源上,文化与欧洲很接近,所以紧随欧洲废除死刑,但往往可以不经法律程序执行死刑)。一、美国的法律有死刑吗美国就全境而言,没有废除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可以不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尽管判处死缓也是判处死刑,但判处死缓的罪犯除个别以外一般不再执行死刑。这样,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对犯罪分子来说往往是生死两重天。因此,在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尚未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准确裁量犯罪分子是否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从而作出选择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无论是对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还是发挥死缓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重要作用而言,都具有非凡的意义。那么,哪些死刑案件属于应当立即执行,哪些属于应当缓期执行?这是一个关涉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当犯罪行为触犯法定刑为绝对确定死刑之罪的,在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该情节可以作为适用死缓的依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