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植物检疫是保护我国植物健康和农作物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进口或出口农产品、种子、苗木等时,必须进行植物检疫。植物检疫的基本程序包括检验、检疫、审批和发布通关单。首先是检验环节,对于进出口的货物进行检验,分为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验两种方式,以确定货物是否符合进出口检验标准。其次是检疫环节,主要是通过检查货物是否带有有害生物,渗透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有害物质,以便防止对国内植物健康以及农作物生产安全造成危害。审批环节,对通过检验和检疫的货物进行技术审批和文件审批,确保进出口的货物满足我国进口出口检验标准和规定的法律法规。最后是发布通关单环节,批准合格货物在海关管理下进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第三条 为防止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原体、有害生物及有害物质危害本国动植物的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