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石家庄市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安排,全市中小学3月1日正式开学。全市1693所普通中小学校145万师生线下返校报到开学。中职学校和藁城区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3月8号以后开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预防保健组织或者人员,在本单位及责任地段内承担下列工作: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
(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交付的传染病防治和监测任务。
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