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有: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最基本条件: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
⑤有公司住所。
设立分公司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子公司设立都有哪些条件?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
1、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2、公司的章程要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3、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4、依法设立。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1、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3、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