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自书写和签字。在实践中,一般写作方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
2、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当说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和地点,留给谁,哪些财产继承,也可以按照财产说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处置;
4、立遗嘱人、证人、代笔人签字盖章,并说明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书写方法不一定局限于上述格式,但必须有效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