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诉讼,需填写离婚诉讼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准备诉讼书以及诉讼书副本。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证明夫妻关系的,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状况的证明,包括子女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份证等;婚姻中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诉讼请求赔偿金额的清单等。
一、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三)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所以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二、起诉小三返还共同财产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