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恋爱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用于共同生活的费用,甚至会有一些大额的金钱往来。为了这些钱,曾经的恋人闹上法庭。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哪些金钱花费可以支持,哪些金钱往来不支持,都是需要有证据支持的。
第二,如果涉及大笔金钱往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往来、手机转账等,甚至出现以本人名义办理的信用卡拿给对方使用情形,请事先商定钱款性质,并以合法形式予以固定。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包含:
1. 双方在同居时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债务、债权,若有足够证明,可判断刷对方信用卡消费是为了共同生活,该笔债务将由双方共同承担。若可以确定份额,那么便可依份额承担;
2. 因抚养共同育有子女所产生的债务;以及房租;家具购置等一系列开销,若未有足够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但同居关系中,双方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实行各自的赡养义务时产生的债权债务为个人债务,应由义务人自身承担。
如双方有特殊约定,譬如二人约定各人偿还各人的债务,或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进行的独自筹资,并未用于共同生活。诸如上诉情况,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因此,虽然信用卡持有人为银行进行信用卡追款时的追款人,但经证实刷卡消费为共同消费时,另一方需积极还款,否则,信用卡持有方有权起诉维护个人权益。
未及时还清信用卡,就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 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
2.银行向法院起诉,因此会产生诉讼费用,持卡人如果没有及时偿还,还会上黑名单,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今后申请贷款等都会产生直接影响;
3.如果欠款金额达 1 万元以上的,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情形之一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