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保局给的表格填写。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必须要有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才能填写实际工作收入并且附上工资证明材料,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收入可以不填写,到时候工作人员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的平均数填写。)单位经办人签章(负责伤者工伤申请、鉴定等事宜的负责人)其他的不用填写,到时候工作人员填写就可以了。
年度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怎么填
工伤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写说明如下: 市、区各缴费企业: 本申报表供缴费企业进行企业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使用,仅针对缴费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在职)部分。申报表有一张主表和两张附表,缴费企业在填报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 1、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企业填报次序为:附表1→主表; 2、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填报次序为:附表2→附表1→主表。 一、主表 1、网上申报时,主表除补充资料外由计算机自动提取、计算产生。补充资料由缴费企业如实填写,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2、表中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的各费目数据,分别从附表1的第4列、14列、15列、17列对应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 3、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 4、表中第9列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09年3月集中减征数)。 5、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 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6、企业成功申报本表后,按第11列“应补(退)费额”产生应征数,进入征收流程。 二、附表1 1、附表1为主表的附表,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企业结算时必须先填报附表1。 2、船舶外包工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结算时必须先填报附表2,附表中第4-14列不填,第15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8列取数。 3、第4列“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填列企业在结算费款所属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各险种的工资总额应一致。 4、第7列“市内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指凭市外或市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除工伤保险外,其他四费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在市外参保职工、在市内其它单位参保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5、第8列“参加机关事业保险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指凭市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在市内参加机关事业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6、第9列“外方人员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的工资总额。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填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病历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至于待遇申请表如何填写,一般都是有固定格式文件的,可以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导下填写。
韶关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怎么填
根据表格填写: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必须要有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才能填写实际工作收入并且附上工资证明材料,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收入可以不填写,到时候工作人员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的平均数填写。)单位经办人签章(负责伤者工伤申请、鉴定等事宜的负责人)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地税工伤保险怎么申报表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网上登录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