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系所住居民区的负责人,向其反映情况,在居住地进行隔音措施。
2.向当地有关负责部门进行举报和反馈,当地有关负责部门应该及时采取降噪或者隔音措施。
3.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有违反现象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解决。
4.联系政府热线,反映相关情况,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十九条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噪声扰民治安处罚依据是什么?
如果有人制造了噪音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就执法人员就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实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将被处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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