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在哪都能离。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起诉一方的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法院进行办理。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离婚登记。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等待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总而言之,离婚不是在哪都能离,必须由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若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起诉离婚: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主要为以下四步: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届满,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四、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