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不扣分,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扣分;
2、如果认定书中表明有责任,说明违反了交通规则,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扣分。处罚的种类有扣分、罚款、拘留等。
一、交通事故的扣分规则如下: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4、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受伤人员,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立即对受伤严重、流血不止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3、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4、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5、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6、公安交警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7、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
8、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总的来说,扣分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一、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