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刻制单位印章,需办理《刻章许可证》凭刻章许可证到经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刻章许可证到当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
新办企业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效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经营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科办理,因印章损坏或变更需重新刻制的,还需将原来的印章一并交回公安机关统一消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