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伤鉴定申请复核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工伤鉴定申请复核鉴定的时间是15天。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后,劳动部门对劳动者的这个受伤的行为进行判断,该受伤行为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范围。伤残鉴定则是,在劳动者受伤之后,伤势可能影响身体机能的恢复,造成残疾的情况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劳动者的伤势进行一个比较全面合理的评定,这个是决定劳动者能得到多少赔偿费的重要依据。
2、申请认定主体不同
受伤的劳动者本人、他的近亲属、所在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人只能是受伤的劳动者本人。
3、申请认定的要求不同
在受伤的劳动者已经拿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劳动者本人、近亲属、雇用单位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也就是说,没有这个《决定书》,相关的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的。
伤残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
三、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
4、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如上所述,收到工伤伤残鉴定书后,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争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不过,工伤鉴定本身就不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如果工伤事故没有影响到劳动能力,做工伤伤残鉴定是多此一举的。但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要做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