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下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1、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双方都不符合相关条件;
3、收养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