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当年保费收缴期为1月1日至11月30日。
其中,当地政府部门对年缴费100元每人每年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及以上档次的均按70元标准进行补贴。只有当年缴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也可以补缴以往所欠年度的保费,但不享受补贴。
另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辖区(不含双城区)对1-2级重度残疾人群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群,政府为其代缴80元,个人承担自选缴费档次的剩余部分金额,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提示:根据现行的黑龙江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缴费标准仍按照每年100元到2000元12个档次进行缴纳,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当年缴费可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缴费补贴,缴费越多享受到的补贴力度越大。另外,黑龙江省还针对重度残疾人群缴纳农村养老保险提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