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利息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另一种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是指我们为我们发放工资和办理缴税的单位主体,如果我们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那么就会由单位负责申报,每个月发工资都会代扣代缴,并且选择之后需要我们填报我们所在单位的信息。
我们如果指定了扣缴义务人,那么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我们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且在预扣预缴申报时进行扣除。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我们在提交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就是由纳税人本人进行申请扣除。
3、二者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我们选择这两种申报方式都能享受到同样的减税优惠,唯一的实际区别就是享受税收减免的时间不同,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每月发放工资、缴纳税收的时候就能享受到,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需要我们的年度个人所得税都出具之后进行清缴申报才能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