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年7月-2022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选择的参保险种自行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941、下限4588,费率20%,即缴费金额上限4588.20元,下限:917.60元。
2、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6757,费率7.50%,即缴费金额:506.78元。
3、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基数11262,费率0.26%,即缴费金额:29.28元。
4、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11262,费率0.5%,即缴费金额:56.31元。
【法律依据】:
《广州市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调整内容:
(一)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6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