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包括:1、驾驶证丢失、损毁或者需要变更内容的;2、机动车驾驶证过期,需要延期换证的;3、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对于第二种情况,驾驶证过期需要延期换证,换证时间应当在原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进行,具体办理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出有效期届满前一年未进行换证,则需按照重新考取驾照的标准进行考试和审核。而对于第一种情况,驾驶证丢失或者损毁需要重新申领,也要遵循相关规定办理。申请补发驾驶证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