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身保护令是指为保护家庭事务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或相关主体的申请做出了禁止施害人威胁、殴打、跟踪、骚扰受害人的裁定,并将这一规定只会施害人,如果施害人拒不执行这一条款的话,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能起到教育、警示和威慑施害人的作用,以免受害人遭到施害人的威胁、殴打、跟踪等行为,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的一种司法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