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下载割头等暴恐音视频被拘,哪些情况下构成恐怖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恐怖主义性质的行为具体分为:
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动。
二、事件经过
济南警方近日侦办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为寻求刺激,多次非法登陆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架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这也是济南侦办的第一起此类案件。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经过缜密工作,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违法人员王某。此案是济南公安机关侦办的第一起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王某成为济南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第一人。
4月20日,济南公安获得线索:长清区石庄村人王某多次上网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涉暴恐音视频。济南警方启动反恐侦查打击合成作战机制,先期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工作。
4月21日,办案民警采取措施将王某抓获。经审查,该男子称自去年2月以来,通过观看电视新闻对ISIS恐怖事件的报道,对暴恐音视频产生好奇心理,为个人寻求刺激、缓解压力,多次通过百度搜索并非法登陆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架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
仅4月2日至7日,该男子就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暴恐音视频4部。
鉴于王某的行为,长清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