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为两年。具体的时间计算包括三个方面:起算时间、中断时间和终止时间。起算时间指的是士兵从退役之日开始,待安置的时间计算起点。中断时间是指待安置期间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而暂时中断的时间,中断时间不计入待安置期间。例如,在待安置期间内参加了部队编制外的其他工作,需要申请相关手续,并在安置前解除合同。终止时间是指士兵被安置到符合他的身体、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上的时间。如果士兵在待安置期间内被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违反安置协议,被取消安置资格,则待安置期间自行终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些地方性条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时间计算上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避免因误解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已报到待安置期间,应当接受政府的安排,不得在岗位上安排其从事非军事性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