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父母离婚后,如何处理未成年子女的姓名问题是需要谨慎考虑的。在中国,未成年人的姓名一般由其监护人来确定。如果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了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方法:1.申请撤销更名决定:如果更名是未经过另一方同意和法定程序的,可以提出撤销更名决定的请求。需要注意,此类案件的时效期为一年。2.起诉抚养权纠纷: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一般会对抚养权进行规定。如果更名决定与已有的抚养权规定产生冲突,可以通过起诉抚养权纠纷的方式,争取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3.起诉侵权行为:如果更名侵犯了另一方的权益,例如影响了声誉或利益,可以起诉侵权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救济方法需要充分的论据和证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