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这样做:在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户口簿是共用的,男方不给可告对方侵权;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拿不到户口簿,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一、结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到男方
公民结婚以后,若女方要将户口迁到男方来,需要提供女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男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准迁证的,再带上准迁证等资料到女方户籍办理迁出手续。
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结婚在现在了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的户口簿,父母不给户口簿的,有以下解决方案:
一、办理户籍证明。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凭此户籍证明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二、走诉讼途径。法院认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子女自愿结婚,父母有提供户口本的协助义务。
三、补办结婚证男方一个人去是否是可以的
补办结婚证男方一个人去可以。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