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网络纠纷遭遇威胁是可以报警的。
1、网上购物还需充分沟通,当遇到纠纷或者商家骚扰时,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后报警求助。
2、因网上购物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在遇到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时,市民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此外,市民买东西不能只看好评,而是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经过沟通无误后再购买。
3、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来惩处进行处罚。商家的威胁行为已经触犯法规,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还有争议。
4、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已经与卖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买方应该及时支付价款,卖方应该按照约定交付货物。卖方交付的货物应该与订单中描述的商品信息相符,若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提示
网购平台不是网络购物合同的当事人,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网购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第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第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