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一般五年或者三年换届。根据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