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一般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以及一般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的情况为办理注册时为三合一证件的公司。而一般程序则不适用。下面就由晖律网晖律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公司注销的简易流程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四、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一)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三)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四)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2)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简易注销较一般程序的注销时间也比较短,注销所应该用到的材料也是比较简单,相关部门更加能够清晰明了的进行审核。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