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遗产继承规定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遗赠。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一、房子遗嘱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子遗嘱继承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房产继承时,首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是否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分割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产,原则上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二、母亲有权继承父亲的房产么
父亲有权追回孩子继承母亲的房产,但是需要根据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能够追回。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房产继承如何分割
房产继承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房产继承时,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是否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分割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产。一般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