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在新的身份证下来之前,只要旧的身份证没有过期,旧的身份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旧身份证已经过期了,就不能继续使用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章:1、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章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2、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章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章。扩展资料:换领申领居民身份证步骤:1、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章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8、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全部交回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