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举报材料包括开头、正文、结尾三部分。第一,标题点名举报事实。第二,开头顶格写受理举报单位和个人名称。第三,正文主要写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这一部分是主要内容,所以要实事求是,不可以随意歪曲、污蔑。第四,结尾写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