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不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_x000D_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_x000D_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