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同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住房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