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为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的案件。处罚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为符合以下条件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二、处罚的力度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行政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情形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并且有法定依据。
2.违法后果比较轻微,处罚种类和幅度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