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第一书记有实权。第一书记对农村支部的工作和下级村干部的分工负全责。农村的人事和财权由第一书记管理。
一般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应为领导班子成员、县科级干部或县科级年轻后备干部,县科级年轻后备干部必须是市县党委后备干部库人选。通常不会随意更换,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
法律依据:
《万宁市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严肃工作纪律。第一书记要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作风建设,保持吃苦耐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实事求是、踏实肯干的作风,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参与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遵守党纪政纪,严格行为规范,注重自身形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第一书记要自觉接受镇党委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和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总结半年、年终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签字后,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年底与村党支部书记一同参加镇级年终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