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首先来看对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对其的评分以七十五分为界限,在此界限之上的(包括本数值),为合格的工程,如果分值低于该数值的则为不合格的工程。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工程涉及的金属构件的评分值不以此为界限,比如机电工程、桥梁金属构件的评分值以九十分为限,评分值不低于九十分的属于合格工程,低于九十分的属于不合格工程。
二、分部工程质量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行业规定,判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的依据是其所属的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否合格。如果一个项目下面的所属的各个分项工程都是合格的,那么这个分部工程就合格;如果其所属的每个分项工程有一个是不合格的,那么这个分部工程是属于不合格的。
三、单位工程质量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行业规定,判定单位工程质量的依据是其所属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是否合格。如果一个单位工程项目下面所属的每一个分部工程都是全部合格的,那么这个单位工程九十合格的;反之,其所属的每一个分部工程有一个是不合格的,这个单位工程都是不合格的。
四、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要求。
判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的依据是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下面所属的各个单位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如果说该项目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所属任一单位工程有一个是不合格的,那么该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都是属于不合格的工程;反之,如果其所含的每一个单位工程全部合格,那么其工程质量就是合格的。
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