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一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简单、争议不大、处罚较轻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的诉讼程序。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
可以适用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
1、对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知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