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组成的政治协商机构。在法律监督方面,人民政协主要扮演着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首先,提出法律建议。人民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国家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关于法律制定、修改、废止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与法律制定的全过程。其次,参与立法工作。人民政协代表可以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就涉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利益的法律进行审查、发言和表决。最后,监督法律实施。人民政协可以通过提出议案、视察、调查等形式,对法律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监督和调解,为法律实施提供帮助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世液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