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本上不一定要是已婚,具体如下:
1、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因此,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即可,不需要户口本上显示已婚;
2、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且能够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冷静期即双方先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均无反悔的,则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