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无论是规培期间辞职,还是规培结束后辞职,谈论“违约金”该不该支付给医院的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和医院是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在编的属人事关系;不在编属劳动关系。若是人事关系(有编制),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执行就可以;若是劳动关系(无编制),参照劳动法的规定来,医院单方面的主张是没用的,至于要不要赔钱,要看接受了医院提供的哪些专项培训、以及双方签订的专项培训服务期合同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医院给医生的职业培训不能收取违约金,专项培训才可以按照约定收取服务期内违约金。根据目前的法院判例来看,都明确了医生规培为专项培训,如果产生违约金肯定要赔给医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