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2月4日,江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公告;
2月4日,武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南湖中学南校区改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1月28日,洪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轨道交通12号线项目洪山段(园林路、团结大道等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